2024年11月1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吴玉章讲席教授、外国哲学博士生导师、马工程《当代西方哲学思潮评析》首席专家、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副理事长欧阳谦教授为我所师生开展了“主体与结构——当代法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探索及其方法论的整合”的讲座,旨在通过法国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探索,分析主体性与结构性之间的张力与可能的解决路径。本次讲座由丁剑副教授主持。
讲座中,欧阳谦教授首先回顾了主体性哲学在法国思想史中的发展脉络。他指出,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到布尔迪厄的“社会人理论”,主体性问题经历了多重理论转向。笛卡尔哲学奠定了理性主体的自信基础,而帕斯卡的“空虚的我”理论则在有限主体与无限宇宙的对立中指向了主体的脆弱性。卢梭进一步揭示了主体的分裂性——自然与文化的对立,使得主体在追求自然纯真的同时,也深陷文化的复杂网络中。进入20世纪,萨特通过“自为存在”重申了主体的自由,他认为主体性直接体现在个体通过选择和行动确立自我存在的过程之中。阿尔都塞则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他主张历史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是多元结构交互作用的结果。布尔迪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习性、资本和场域”理论,揭示了个体如何在社会结构的规训下被迫形成自己的行为模式。
欧阳谦教授接着分析了主体性问题背后的“正反合”逻辑,揭示了法国哲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复杂理论进路。他指出,正向的主体性传统主要体现在笛卡尔主义、柏格森主义和存在主义中,这些理论强调个体作为自觉主体的创造性。然而,与之相对的反向路径则由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主导,这一理论流派批判了主体中心论,认为结构是决定性的。福柯和列维·斯特劳斯等学者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个体主体只是符号和权力关系的结果,历史和文化的深层结构决定了主体的形成。为弥合这两者之间的张力,建构主义提出了主体与结构的互动生成模型,布尔迪厄的理论成为这一路径的代表。他通过“习性”概念解释了主体如何在社会实践中被结构化,同时又能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结构。
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中,欧阳谦教授重点分析了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理论和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对主体性问题的补充与深化。欧阳谦教授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框架强调经济基础对社会结构的决定性作用,但这一决定作用是通过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实现的,而非简单的单向性因果关系。阿尔都塞将这一思想发展为“结构因果性”理论,强调意识形态不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的表现形式,更作为一种社会机制塑造了个体的意识与行动框架。布尔迪厄则通过“习性、资本和场域”的理论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观点。在布尔迪厄看来,习性是一种内化的社会倾向,是个体通过社会实践反复习得的行为模式。习性不仅仅是结构的被动反映,它本身具有能动性,能够生成新的实践规则。布尔迪厄同时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强调这些资本在社会中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个体的社会地位与实践行为。此外,他通过场域的概念描述了社会中不同领域的运作规则,并揭示了个体如何在这些场域中形成实践策略。
通过本次讲座,欧阳谦教授对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主体性与结构性问题上的理论发展脉络的系统梳理,不仅有助于深化师生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也为研究主体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在互动环节,师生们踊跃提问,围绕“意识形态的无意识作用”、“主体与结构的互动机制”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供稿人:张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