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性
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与伦理、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历史的第二个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又称为“历史学”,或简称“史学”。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编纂学、家谱学、古文字学、计量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和新闻学等,参见历史学。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简称“史学家”,中国古代称为史官。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如《史记》、《汉书》等,粗分为“官修”与“民载”两类。
最早使用“历史哲学”一词的是法国哲学家伏尔泰,1765年出版了他的《历史哲学》一书。在伏尔泰看来,“历史哲学”就是寻求在其整体上理解历史、理解支配历史的那些原则及它可能隐含着的意义。伏尔泰认为,历史研究不应该只是堆积历史事实,它应该达到一种哲学的或理论的理解高度。
历史观又称“社会历史观”。人们对社会历史的根本观点、总的看法,是世界观的组成部分。世界观与历史观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这是哲学基本问题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延伸。由于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指出社会历史是客观的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初源泉;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力量。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打破了唯心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一统天下的局面,是历史观的伟大变革。唯心主义历史观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否认物质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把个人的思想观念、理性或“绝对精神”、“神”说成是历史 发展的动力,认为少数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本缺陷是:“第一,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察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 是这种关系的根源;第二,过去的历史理论恰恰没有说明 人民群众的活动。”(《列宁选集》第2卷第586页)
历史观主要是研究“社会”和“人”这个两个核心的要素。地理环境,人口以及生产方式构成社会运动的基础物质要素,这些要素的有机统一就构成人类社会构成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一节 历史与人的活动
社会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
一、现实的人是历史的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所谓现实的人,就是依据一定的物质条件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人。现实的人是从现实的生产以及与之相应的现实社会关系获得具体规定的。这样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满足人类基本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现实的人生存和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
第二,由新的需要引起的再生产。已经得到满足的需要本身,以及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从而使物质资料的生产不断延续下去。
第三,人类自身的生产。所谓人类自身的生产也就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即人类的繁衍。
现实的人的派生性规定——意识。“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做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事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
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的前提,使得从物质方面来揭示社会历史运动的本质、过程和动力成为可能,使得在此基础上唯物主义地描述人类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等的发展成为可能。
二、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
现实的人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但是不能因此将历史看作为具有目的性的。在唯物史观创立之前,各种各样的历史观点之所以先入了唯心主义,就是因为只停留于事物的表面,只满足于考察人们从事历史活动的动机本身,把目的、意识误认为是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在根本上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掩盖了社会历史发展的真实本质。唯心史观只是停留在“目的”或“意识”等精神动力的层面,而没有进一步探寻并发现社会历史深处的物质动因,所以,它在对历史乃至整个世界做“目的论”解释的同时,最终把历史完全归结为意识活动。
历史本身并不存在什么目的,只有人的活动才具有目的。
三、 人的活动的目的与利益
物质利益是推动人们从事各种历史活动客观根源,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因。利益关系的实质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间的现实关联,利益冲突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从人们的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历史性对抗。“‘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资产阶级在1789年革命中的利益决不是‘不成功的’,
它‘压到了’一切,并获得了‘实际成效’……这种利益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顺利地征服了马拉的笔、恐怖党的断头台、拿破仑的剑,以及教会的十字架和波旁王朝的纯血统。”
物质利益对于历史发展的推动主要表现在:
首先,物质利益是推动人们改造自然、创造历史、不断提高生产力的直接动因。
其次,物质利益是促使人们变革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内在动因。
最后,物质利益是人们在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方面彼此联合或彼此斗争的经济根源。
第二节 人的活动与历史规律
一、人的活动的历史条件
人的活动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人的主体能动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性,二是选择性,三是创造性。唯物史观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来理解和把握人的主体能动性,他不是把这种能动性理解为纯粹思维或抽象精神的能动性,而是理解为在实践过程中的现实的人的能动性。因此,在人类历史活动过程中,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始终是有条件的,是受特定历史条件制约的。
人的活动的历史条件是指人们在其中展开目的性活动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总和。大体说来,它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精神条件。
?制约人的历史活动的自然条件是自然环境。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物质前提。它包括一定社会所处的地理位置上的自然存在物,也包括由于人类世代劳作而形成的人化自然。
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 J.博丹主张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国家形式和社会进步。他认为,北方寒冷,使人们的体格强壮而缺少才智,南方炎热,使人们有才智而缺少精力。因此,统治国家的决定因素也应当有所不同:北方民族依靠权力,南方民族依靠宗教,中部民族依靠正义与公平。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制度、国家法律、民族精神“系于气候的本性”、“土地的本性”的观点。
地理环境决定论在18、19世纪是流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部分。这种思潮曾在反对宗教神学、探索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方面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但它夸大自然环境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以自然规律代替社会规律则是错误的。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对社会发展具有影响作用,但它不是社会发展、国家制度的决定因素,不能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而且它的作用和影响还受着社会的生产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
(二)制约人的历史活动的社会条件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等诸多方面,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生活资料的基本方式,在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生产方式对于人的历史活动的决定性意义在于: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对立统一的基础,因而也是人类活动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对立统一的基础,以及人们建立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全部活动的基础。
人的历史活动与其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史上表现为主体的能动性与其环境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是人的活动及其能动性,另一方面是制约性的条件或环境。全部旧哲学都未能真正解决这两个方面的对立。唯心主义发展了主体的能动方面,否定了环境的制约性,把作为环境的对象世界本身看成是自我意识的产物。与此相反,旧唯物主义虽然突出了环境的制约作用,但是又将人看作为“环境的产物”。科学的实践观正确地解决了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恩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55页。)
二、人的历史活动的规律性
人类历史活动是否存在规律,是历史观中的重大问题。承认历史活动中存在规律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一是“近代历史哲学之父”维柯最早表达了人类历史具有普遍规律性的思想。二是黑格尔批判了那种将历史看作偶然事件堆积的历史观,并且以一种绝对唯心主义的方式,肯定了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三是历史唯物主义对于社会历史规律的揭示,决定人们思想动机的是物质利益或经济关系,即人们为解决物质生活问题而从事的生产以及在生产中结成的关系。“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
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并强调以下两个基本要点:
第一,历史的发展像自然的发展一样有其内在规律。其二,历史规律不同于自然规律。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以及实践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中形成的,这种规律归根到底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
?历史规律的特点
历史规律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形成于人的活动过程之中。从形成机制来看,自然规律形成于自然界诸因素盲目的交互作用过程,而历史规律则形成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过程。
第二,他实现于人的活动过程之中。历史规律得以存在并发生作用的必要条件之一则是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社会活动,它也只有通过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社会活动才能得到实现。例如,如果没有商品经济生活的实践活动,价值规律就不可能得到实现。
第三,它的表现形式是依社会历史条件而变化的。历史规律是以人的历史性活动为基础的,因而其具体存在和实际表现必然随着人类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例如,价值规律的存在是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为前提的,它的表现形式,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就有所不同。
在现代历史哲学中,否定历史规律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其一,以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性来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如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人认为,在历史中,一切都是一次性的,因而历史科学只能是“描述特征的”事件科学,只能作出价值判定、不能发现规律。
其二,以历史事件的不可预测性来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按照波普尔的观点,由于历史事件都是单一的、不可重复的事件,因而历史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可预测的,永远不可能找到客观的规律。
其三,以历史意识的主观性或特殊性来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新黑格尔主义者克罗齐声称,没有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的历史,人们总是根据当代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去领会和建构以往的历史,因此,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在这种打上了“当代”意识烙印的历史中去寻找普遍的历史规律,是永远不会成功的。
在上述对历史规律的种种否定中,包含着两个实质性的方面:一是通过否认客观历史的存在来否认历史规律;二是通过区分自然和历史,进而通过区分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来否认历史的客观规律性。这两个方面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否认客观历史就是否认历史的客观性,但历史的客观性是不容否认的。每一个从事现实活动的人都受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制约,都为一定的历史的客观性所支配;人们不可能摆脱这种客观性的制约和支配,就像人不能拉着自己的头发摆脱重力的支配而离开地球一样。
第三节 历史规律的作用方式
一、历史活动的合力作用
历史规律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的,其基本作用方式突出地表现为人类活动的“合力作用”。描述这种合力作用的理论叫“历史合力论”。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历史合力论表明,历史规律是在人类活动的合力作用中形成的,并且是通过人类活动的合力作用实现的。其在肯定历史的最终结果超出个人意志的同时,也充分肯定每个意志对历史合力的实际贡献。“各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二、历史过程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性,主要是指人类经济生活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内在制约性和决定性。马克思、恩格斯将其称为“经济的必然性”。所谓经济的必然性,主要包含着两个基本的含义:其一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历史中最根本、最基础的活动;其二是物质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庸俗的“经济决定论”,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青年派”及第二国际修正主义首领伯恩施坦、俄国的“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经济派、孟什维克等都是经济唯物主义的鼓吹者。经济决定论的主要观点是:(一)认为社会的发展只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二)把经济看作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唯一起作用的因素,否认政治、思想、理论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三)宣扬工人运动的自发性,认为革命阶级不需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自觉的革命,新社会就会自然而然地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四)简单地用经济因素的自动作用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历史发展进程。庸俗的经济决定论不能在生产方式的高度上来理解经济活动对人类其他活动领域的制约作用,尤其是不能辩证地理解经济因素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经济必然性不同于否定偶然性的“命定论”。相反,它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一方面,经济状况始终是历史发展的基础,在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偶然性因素不仅对历史的进程产生多方面的实际影响,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地决定着历史运动的具体形式和特殊面貌。
历史过程中的偶然性,主要是指由历史发展过程中非本质联系所引起的现象。只要各种偶然性因素实际参与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它们就会成为历史必然性实现自身的方式。完全脱离偶然性的必然性是不存在的。历史过程中的偶然性会加速或延缓历史运动的必然进程,会使历史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但不能在根本上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三、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
所谓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人类历史的发展具有客观的因果性和必然性。所谓历史发展的选择性,是指历史的现实主体从自身的意图、目的、思想和理论等主观方面的前提出发,在一定的范围内以或者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历史规律的决定性是通过历史主体的选择性来实现的。
按照唯物史观,历史发展是具有决定性的,但决不是宿命论的;正像历史本身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一样,历史过程的决定性是通过人类活动的合力作用来表现和实现的。这样的决定论内在地包含着个人意志的参与和目的性活动的建构。
首先,历史规律的决定性不是超历史的,也不是在对象中预先确定的,而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并通过人的活动而实现的。在现实的个人的活动中,历史规律的决定性初始只是作为一般趋势而存在。
其次,由于历史发展的决定性辩证地包含着历史主体的选择性,所以社会历史给现实主体的活动提供的空间并不是唯一的可能性,而往往是由多种现实可能性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哪一种可能性会成为现实,取决于人们的自觉活动,取决于人们的现实选择。
最后,历史过程中每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往往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人们对具体形式的选择,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