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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峰教授报告:公正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首出地位

527日上午九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马俊峰教授应邀在我所做了“公正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首出地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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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公正在这一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为什么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马教授简要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过程,指出“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和本质要求,以及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都需要聚焦于“社会公正”问题。

第二,深度分析了公正是社会主义价值与资本主义价值根本区别问题。他分析了自启蒙运动以来,资本主义“自由”、“平等”、“博爱”的历史产生语境,指明这些语词出现是以市场经济、商品交换为前提和基础的,而这种所谓的“自由”仅在于满足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自由迁移。恩格斯就指出这种“自由”有极大的讽刺性,以一种社会“垂直”的样式体现了社会“极大不平等”的现实。在此问题中,马教授还讲述了空想社会主义把“公正”与“平等”联系在一起,为“社会主义”对此问题留下了隐患。马克思将“空想”变成“科学”,对资本主义的“公正”的批判,揭露资本主义的不公正,而社会主义的总体发展根本性的东西就在于走出资本主义的不公正,建立公正有序的社会主义社会。

第三,从传统社会主义经验教训中,指明如何处理社会“公正”问题。其一,他从马克思主义讲科学的同时,要重视价值维度的研究。他强调价值哲学不是只讲道德、伦理的事情,而包含了美学、公利、公正等价值问题。其二,简单以“平等”解释“公正”是一种误区。平等只是一定范围内具有合理性,极端的“平等”就会走向“平均主义”。在保证起点和程序上的“公正”,就可以达到一定意义上的“公正”。其三,唯一要求平等,脱离历史阶级语境,就会犯“空想社会主义”毛病。公平是与时代相适应的,不能超越历史阶段讲公平。其四,法律虚无主义,不靠法制而靠行政是一种不合理做法。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依靠健全的法制体系,而法制体系的核心就是公正。

第四,“公正”是“自由”与“平等”的合题。当“自由”与“平等”之间的优先性产生矛盾时,“公正”作为两者之间互动关系的解决途径。

讨论环节中,得到在场各位老师和同学热烈讨论。马教授并对在场提出的问题,做了一一解答。马教授的这次报告对于我们研究所关于政治哲学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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