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讲义:第十一章 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一章  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文化活动同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内涵。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在当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

 

第一节  文化与社会意识

 

文化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其内涵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讲而不断丰富。文化包含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

 

?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般来说,人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文化”这一概念。广义的文化是指人所创造的不同于自在自然和自身生物体本能的东西,如生产工具、社会制度、观念习俗等。狭义的文化就是指观念文化,其中既包括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自发形态的文化,也包括艺术、科学、哲学等自觉形态的文化。

 

从总体上看,文化具有人为性、群体性、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文化具有人为性。文化不是天然给定的,而是人类超越自在自然和生物本能而形成的人为的行为规范、价值体系、理论形式,等等。

 

其次,文化具有群体性。文化所代表的的是历史积淀下来的、被一定群体所共同认可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它对个体的存在具有先在的给定性和约束性。

 

最后,文化具有历史性。文化是历史的产物。社会形态的变化和文化自身的内在矛盾推动着文化的自我更新,呈现出历史性。

 

从根本上说,文化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改造了自然界,创造了社会,形成了文化。人创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文化存在物。

 

?文化与社会心理

文化包括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社会心理属于自发形态的文化,是指一定的民族、阶层中普遍流行,没有经过系统化、理论化的精神状态,通常表现为情感、情绪、愿望、性格,其中蕴含着普遍的社会动机、社会态度和价值取向。

 

社会心理是人们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直接感受,带有明显的直接性。同时,社会心理又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活动和社会制度的经验感受,带有明显的自发性。

 

社会心理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殊的层次。在社会结构中,社会心理是经济基础以及政治制度的直接反映,并由经济基础以及政治制度所决定,同时,它又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心理基础。

 

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条件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非系统化的观念的总和,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又受到意识形态这种系统的观念的影响。

 

社会心理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对社会活动、社会制度、社会变革的情绪、态度等。在社会发展中,一种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社会心理会成为一种巨大的推动力量,而一种消极颓废、不思进取的社会心理会成为一种严重的阻碍力量。

 

?文化与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意识形式是指自觉形态的文化,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以及科学。其中,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属于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意识形态”,马克思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

 

政治法律思想是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机制进行理论概括的意识形态。其中,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国家政治权力、社会集团利益等问题的观点和理论的总和;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体系、法律规范和法治思想的观点和理论的总和。政治法律思想是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

 

道德是通过行为规范和伦理教化来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意识形态,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标准和规范的总和。

 

艺术是用形象表达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表达人生的情感体验和价值追求的意识形态,包含戏剧、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电影等,其特点就在于具体的形象性。

 

宗教是一种信仰和崇拜超自然、超社会的神秘力量或境界的意识形态。宗教有专门的设施、系统的组织、专职的神职人员和宗教教义,通过祈祷、诵经、斋戒等宗教仪式来组织信徒的信仰活动和生活。

 

哲学是对人与世界关系进行总体性把握,主要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最一般关系,是以最抽象、最普遍的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哲学的形式是抽象的,但哲学的问题却是现实的。哲学以抽象的概念反映人的现实的活动,表现出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现着一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

 

各种意识形态在内容上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在形式上相互交叉、相互作用,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第二节  文化的社会功能

 

文化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反映,又对全部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

 

?文化与文明

文化就其性质来说,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先进文化就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社会进步方向的文化。凡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文化,就是先进文化;反之,阻碍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文化,则是落后的甚至是腐朽的文化。

 

先进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是具有科学性。文化所包含的理论与知识只有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具有先进性。二是具有时代性。先进文化必然是能够反映时代脉搏、体现时代精神、引领时代发展的文化,是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文化。三是具有创新性。文化在其发展中,具有超越现实的局限性,创造出新思想、新观念的特性和能力。

 

文化与文明既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任何文明总是蕴含在一定的文化之中,并表现了一定的文化观念和文化精神;任何文化的发展也总是体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并依文明程度的高低显示出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同。文化与文明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文化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各种思想观念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其中既包括积极的成果也包括消极的成果,而文明则是指文化的进步方面,特指人类文化活动的积极成果。文明是标志社会进步程度的概念,它是与野蛮、愚昧相对的。

 

文化的根本作用就是创造和提升文明。推进文化的发展,旨在提高文明的水平;建设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精神文明。由于文明主要是通过人与社会得以具体体现的,因而文明集中体现为人的文明与社会文明。

 

?文化与人的塑造

文化对人的塑造主要是通过人的教化而实现的。文化通过广泛的传播和社会认可,形成一种社会文化环境。每个人一出生就无可选择地生活于一个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并受到其重要影响。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接受文化的培育和熏陶的过程。

 

文化对人的教化作用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得以实现的:

 

第一,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每一种文化都提供特定时代公认的、带有约束性的、普遍起制约作用的个体行为规范体系。每个社会都会通过家庭启蒙、学校教育、社会示范、榜样引导、公众舆论等文化手段,将系统的行为规范体系加之于个人,实现文化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第二,对人的活动的调控。文化可以确定人的活动的目的和方式,对活动作出可行性的分析;可以对人的活动加以必要的、适时的调节,部分调整乃至完全停止不适当或不可行的计划,或全力以赴完成预定的计划;可以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现实,创造出新的思想观念,指导人的活动,并通过人的活动创造出新事物。

 

第三,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文化包含着不断积累并不断更新的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体系,通过教育启蒙和知识传递,为人们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有助于提高人的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

 

第四,对人的境界的提升。文化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引导,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操、审美水平和认识水平,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

 

文化塑造人,同时新人的塑造和形成又会推动文化的发展。在这种互动过程中,人和文化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文化与社会发展

文化从根本上说源于社会生活,但它一经形成,便会对生活生活以至整个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恩格斯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文化对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为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作为经济形态的反映,文化形态必然具有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的功能,维护同自身性质相同的东西,批判同自身性质相反的东西。正是通过这样的维护和批判,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第二,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文化中所培育起来的人格意识、民族情怀、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等,常常会汇聚成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作为一种精神动力,文化主要是通过其激励功能实现的。

 

第三,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社会发展的状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化发展的状况,尤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取决于文化中的科学技术水平。文化的智力支持功能不仅表现在对生产力的推动上,而且体现在文化作为社会内在的经济理念、政治理念、文化精神等,形成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创新的机制。

 

第四,为社会发展提供凝聚力量。社会力量的凝聚有赖于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主要来自于文化认同。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了该民族在价值观念、信仰追求、思维方式、心理习惯等方面的共性,因而能在本民族内产生强烈的共鸣。它可以凝聚广大民众的共同利益和理想追求,表达和反映民众的公共意志,从而形成较强的感召力和向心力。

 

文化为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凝聚力量,综合和融汇在一起,便形成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文化软实力是相对于经济、技术、国防等硬实力而言的。它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标志,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对社会发展有其重要影响。

 

第三节  文化与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推进社会发展,必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文化都是特定民族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和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同的环境、条件,造就了不同民族文化各自独有的风格和特征。

 

文化既具有民族性,由具有世界性,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不同的民族文化尽管千差万别,但总是包含着某些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认识、理解以及精神追求,因而具有共通性。不论哪个民族的文化,作为人所特有的把握世界的方式,都要遵循同样的规律,因而具有普遍性。这些共通性和普遍性就体现了文化的共性,即文化的世界性。

 

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一方面,文化的世界性存在于文化的民族性之中。失去了文化的民族个性,文化共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不存在独立于各民族文化之外的世界文化。另一方面,文化的民族性包含着文化的世界性。不同民族文化在展示自己个性的同时,都以某种方式体现出世界性的蕴含,完全不包含、不体现人类文化共性的民族文化是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的。

 

正确把握文化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关系,对于推进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反对无视文化民族性的历史虚无主义和妄图以某种文化一统天下的文化霸权主义,另一方面又要反对拒斥文化世界性的狭隘民族主义。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文化传承是指文化的世代延续与传递现象。任何一种文化要保持连续和发展,必须依靠文化传承。文化传承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发的文化传承。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风俗、习惯、传统、规范、礼仪等的传承通常采取自发的、经验模仿的、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二是自觉的文化传承。一般说来,科学、艺术、哲学等自觉的知识形式和文化精神,往往需要采取自觉的、理性的方式才能得以传承。

 

文化创新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科学的突破和理论的创新。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不仅通过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且深刻地改变人类的知识结构,提升人类的认识能力,更新人类的价值观念。理论创新是对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认识突破和观念超越,包括对原有理论认识的修正和完善,对新问题的科学理解等。

 

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不是彼此分离的两种进程,而是文化发展过程中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相互包含、相互交织。任何文化传承都不会是对原有文化的简单延续和重复,而必然包含对原有文化的某种更新。同样,任何文化创新都不会是对原有文化的全盘否定,而必定是在原有文化基础上的某种突破。另一方面,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文化传承为文化创新奠定了基础,文化创新为文化传承注入了新的动力,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蕴含着特有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突出地体现为民族精神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要使民族文化更好地引领社会发展,关键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理想信念、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思维方式和思想情感的集中反映。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由文化传统积淀孕育而成。

 

民族精神对民族的历史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首先,它是民族生存的支柱。民族精神以其特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塑造了本民族的人格意识、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其次,它是民族团结的纽带。民族精神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核心理念,能够激发社会成员强烈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再次,它是民族发展的动力。民族精神能够把一个民族潜在的和现实的各种能力充分地调动起来和释放出来,能够把所有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力量统一起来,引导民众齐心协力为实现民族共同的利益目标而奋斗。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应当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第一,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它凝聚着这个民族文化的精华,积淀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能离开既有的文化传统。

 

第二,积极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每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性和长处不同文化间的的学习和借鉴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弘扬民族精神并不意味着在文化上建设上闭关自守、排斥异族文化,而是应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中吸收各种健康有益的因素,促进本民族文化更加丰富和完善,使民族精神家园得到更好的守护。

 

第三,立足当代社会实践,推进文化创新。民族精神必须体现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反映世界历史潮流和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进步观念,是把握时代脉搏的精神状态。民族精神只有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拓展其时代内涵,开辟出新的生长点,才能使民族精神注入新的活力。

第十一章  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文化活动同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内涵。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在当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

 

第一节  文化与社会意识

 

文化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其内涵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讲而不断丰富。文化包含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

 

?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般来说,人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文化”这一概念。广义的文化是指人所创造的不同于自在自然和自身生物体本能的东西,如生产工具、社会制度、观念习俗等。狭义的文化就是指观念文化,其中既包括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自发形态的文化,也包括艺术、科学、哲学等自觉形态的文化。

 

从总体上看,文化具有人为性、群体性、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文化具有人为性。文化不是天然给定的,而是人类超越自在自然和生物本能而形成的人为的行为规范、价值体系、理论形式,等等。

 

其次,文化具有群体性。文化所代表的的是历史积淀下来的、被一定群体所共同认可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它对个体的存在具有先在的给定性和约束性。

 

最后,文化具有历史性。文化是历史的产物。社会形态的变化和文化自身的内在矛盾推动着文化的自我更新,呈现出历史性。

 

从根本上说,文化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改造了自然界,创造了社会,形成了文化。人创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文化存在物。

 

?文化与社会心理

文化包括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社会心理属于自发形态的文化,是指一定的民族、阶层中普遍流行,没有经过系统化、理论化的精神状态,通常表现为情感、情绪、愿望、性格,其中蕴含着普遍的社会动机、社会态度和价值取向。

 

社会心理是人们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直接感受,带有明显的直接性。同时,社会心理又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活动和社会制度的经验感受,带有明显的自发性。

 

社会心理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殊的层次。在社会结构中,社会心理是经济基础以及政治制度的直接反映,并由经济基础以及政治制度所决定,同时,它又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心理基础。

 

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条件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非系统化的观念的总和,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又受到意识形态这种系统的观念的影响。

 

社会心理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对社会活动、社会制度、社会变革的情绪、态度等。在社会发展中,一种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社会心理会成为一种巨大的推动力量,而一种消极颓废、不思进取的社会心理会成为一种严重的阻碍力量。

 

?文化与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意识形式是指自觉形态的文化,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以及科学。其中,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属于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意识形态”,马克思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

 

政治法律思想是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机制进行理论概括的意识形态。其中,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国家政治权力、社会集团利益等问题的观点和理论的总和;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体系、法律规范和法治思想的观点和理论的总和。政治法律思想是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

 

道德是通过行为规范和伦理教化来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意识形态,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标准和规范的总和。

 

艺术是用形象表达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表达人生的情感体验和价值追求的意识形态,包含戏剧、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电影等,其特点就在于具体的形象性。

 

宗教是一种信仰和崇拜超自然、超社会的神秘力量或境界的意识形态。宗教有专门的设施、系统的组织、专职的神职人员和宗教教义,通过祈祷、诵经、斋戒等宗教仪式来组织信徒的信仰活动和生活。

 

哲学是对人与世界关系进行总体性把握,主要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最一般关系,是以最抽象、最普遍的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哲学的形式是抽象的,但哲学的问题却是现实的。哲学以抽象的概念反映人的现实的活动,表现出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现着一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

 

各种意识形态在内容上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在形式上相互交叉、相互作用,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第二节  文化的社会功能

 

文化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反映,又对全部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

 

?文化与文明

文化就其性质来说,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先进文化就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社会进步方向的文化。凡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文化,就是先进文化;反之,阻碍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文化,则是落后的甚至是腐朽的文化。

 

先进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是具有科学性。文化所包含的理论与知识只有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具有先进性。二是具有时代性。先进文化必然是能够反映时代脉搏、体现时代精神、引领时代发展的文化,是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文化。三是具有创新性。文化在其发展中,具有超越现实的局限性,创造出新思想、新观念的特性和能力。

 

文化与文明既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任何文明总是蕴含在一定的文化之中,并表现了一定的文化观念和文化精神;任何文化的发展也总是体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并依文明程度的高低显示出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同。文化与文明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文化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各种思想观念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其中既包括积极的成果也包括消极的成果,而文明则是指文化的进步方面,特指人类文化活动的积极成果。文明是标志社会进步程度的概念,它是与野蛮、愚昧相对的。

 

文化的根本作用就是创造和提升文明。推进文化的发展,旨在提高文明的水平;建设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精神文明。由于文明主要是通过人与社会得以具体体现的,因而文明集中体现为人的文明与社会文明。

 

?文化与人的塑造

文化对人的塑造主要是通过人的教化而实现的。文化通过广泛的传播和社会认可,形成一种社会文化环境。每个人一出生就无可选择地生活于一个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并受到其重要影响。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接受文化的培育和熏陶的过程。

 

文化对人的教化作用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得以实现的:

 

第一,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每一种文化都提供特定时代公认的、带有约束性的、普遍起制约作用的个体行为规范体系。每个社会都会通过家庭启蒙、学校教育、社会示范、榜样引导、公众舆论等文化手段,将系统的行为规范体系加之于个人,实现文化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第二,对人的活动的调控。文化可以确定人的活动的目的和方式,对活动作出可行性的分析;可以对人的活动加以必要的、适时的调节,部分调整乃至完全停止不适当或不可行的计划,或全力以赴完成预定的计划;可以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现实,创造出新的思想观念,指导人的活动,并通过人的活动创造出新事物。

 

第三,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文化包含着不断积累并不断更新的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体系,通过教育启蒙和知识传递,为人们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有助于提高人的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

 

第四,对人的境界的提升。文化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引导,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操、审美水平和认识水平,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

 

文化塑造人,同时新人的塑造和形成又会推动文化的发展。在这种互动过程中,人和文化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文化与社会发展

文化从根本上说源于社会生活,但它一经形成,便会对生活生活以至整个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恩格斯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文化对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为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作为经济形态的反映,文化形态必然具有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的功能,维护同自身性质相同的东西,批判同自身性质相反的东西。正是通过这样的维护和批判,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第二,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文化中所培育起来的人格意识、民族情怀、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等,常常会汇聚成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作为一种精神动力,文化主要是通过其激励功能实现的。

 

第三,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社会发展的状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化发展的状况,尤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取决于文化中的科学技术水平。文化的智力支持功能不仅表现在对生产力的推动上,而且体现在文化作为社会内在的经济理念、政治理念、文化精神等,形成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创新的机制。

 

第四,为社会发展提供凝聚力量。社会力量的凝聚有赖于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主要来自于文化认同。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了该民族在价值观念、信仰追求、思维方式、心理习惯等方面的共性,因而能在本民族内产生强烈的共鸣。它可以凝聚广大民众的共同利益和理想追求,表达和反映民众的公共意志,从而形成较强的感召力和向心力。

 

文化为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凝聚力量,综合和融汇在一起,便形成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文化软实力是相对于经济、技术、国防等硬实力而言的。它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标志,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对社会发展有其重要影响。

 

第三节  文化与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推进社会发展,必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文化都是特定民族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和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同的环境、条件,造就了不同民族文化各自独有的风格和特征。

 

文化既具有民族性,由具有世界性,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不同的民族文化尽管千差万别,但总是包含着某些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认识、理解以及精神追求,因而具有共通性。不论哪个民族的文化,作为人所特有的把握世界的方式,都要遵循同样的规律,因而具有普遍性。这些共通性和普遍性就体现了文化的共性,即文化的世界性。

 

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一方面,文化的世界性存在于文化的民族性之中。失去了文化的民族个性,文化共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不存在独立于各民族文化之外的世界文化。另一方面,文化的民族性包含着文化的世界性。不同民族文化在展示自己个性的同时,都以某种方式体现出世界性的蕴含,完全不包含、不体现人类文化共性的民族文化是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的。

 

正确把握文化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关系,对于推进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反对无视文化民族性的历史虚无主义和妄图以某种文化一统天下的文化霸权主义,另一方面又要反对拒斥文化世界性的狭隘民族主义。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文化传承是指文化的世代延续与传递现象。任何一种文化要保持连续和发展,必须依靠文化传承。文化传承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发的文化传承。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风俗、习惯、传统、规范、礼仪等的传承通常采取自发的、经验模仿的、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二是自觉的文化传承。一般说来,科学、艺术、哲学等自觉的知识形式和文化精神,往往需要采取自觉的、理性的方式才能得以传承。

 

文化创新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科学的突破和理论的创新。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不仅通过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且深刻地改变人类的知识结构,提升人类的认识能力,更新人类的价值观念。理论创新是对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认识突破和观念超越,包括对原有理论认识的修正和完善,对新问题的科学理解等。

 

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不是彼此分离的两种进程,而是文化发展过程中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相互包含、相互交织。任何文化传承都不会是对原有文化的简单延续和重复,而必然包含对原有文化的某种更新。同样,任何文化创新都不会是对原有文化的全盘否定,而必定是在原有文化基础上的某种突破。另一方面,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文化传承为文化创新奠定了基础,文化创新为文化传承注入了新的动力,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蕴含着特有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突出地体现为民族精神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要使民族文化更好地引领社会发展,关键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理想信念、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思维方式和思想情感的集中反映。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由文化传统积淀孕育而成。

 

民族精神对民族的历史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首先,它是民族生存的支柱。民族精神以其特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塑造了本民族的人格意识、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其次,它是民族团结的纽带。民族精神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核心理念,能够激发社会成员强烈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再次,它是民族发展的动力。民族精神能够把一个民族潜在的和现实的各种能力充分地调动起来和释放出来,能够把所有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力量统一起来,引导民众齐心协力为实现民族共同的利益目标而奋斗。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应当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第一,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它凝聚着这个民族文化的精华,积淀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能离开既有的文化传统。

 

第二,积极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每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性和长处不同文化间的的学习和借鉴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弘扬民族精神并不意味着在文化上建设上闭关自守、排斥异族文化,而是应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中吸收各种健康有益的因素,促进本民族文化更加丰富和完善,使民族精神家园得到更好的守护。

 

第三,立足当代社会实践,推进文化创新。民族精神必须体现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反映世界历史潮流和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进步观念,是把握时代脉搏的精神状态。民族精神只有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拓展其时代内涵,开辟出新的生长点,才能使民族精神注入新的活力。